别把胡萝卜不当妖_分卷阅读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6 (第2/4页)

露在一只兔子眼皮子底下,还能有好下场吗?虽说只要他不想白荼就啃不动,但是,天天被一只兔子觊觎□□,想想就一阵恶寒。



    



    他喜欢毛茸茸没错,但对人兽完全没兴趣啊!



    



    4



    晚上九点,秦景安踩着点回到家,临走前司机小张盯着他背影看了半天,确定这还是自己见过的秦总,这才发动车子回了家。



    



    “叽叽叽,叽叽?”你司机为什么一直偷看你,难不成要谋财害命?



    



    不怪白荼会这么想,以前在青丘山除了到处蹦跶外最喜欢的消遣就是去山脚下的农户家里蹭电视。那家小主人对狗血偶像剧百看不厌,他也跟着看了不少,霸道总裁一类的更是看了一大堆,就连巴啦啦小魔仙都没放过。



    



    什么?你说巴啦啦小魔仙不是霸道总裁类的?但这剧火呀,有段时间所有台都在播这个,实在没得选你不看也得看。



    



    回到家刚打开灯白荼差点被房间里的装修闪瞎了眼,明晃晃金灿灿,这皇宫似的装修风格,确定不是暴发户才能干出来的事儿?



    



    白荼从秦景安怀里跳到沙发上,伸出爪子挠了挠垂下来的流苏,这特么居然是用金线做的!再抬头一看,吊灯周围镶嵌了一圈的珍珠玛瑙,墙壁上的书架里还摆着一溜的夜明珠,满满的暴发户气息,这人类是把自己当成龙了吧!只有龙会对金闪闪的东西这么痴狂。



    



    秦景安不是龙他只是个喜欢毛茸茸又特别爱金闪闪的胡萝卜精,某些人外表穿的特朴实其实内心早就被装扮成个小金人儿了,特实诚咬一口硌得牙疼的那种。



    



    穷兔一只的白荼看的眼红,但作为一只深受社会主义熏陶的三好兔子,是不会做偷窃这种事的,但是,如果秦景安自愿给他,那就另当别论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